转发:《关于组建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的通知》(宣传[2016]3号)

发布者: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18-04-27浏览次数:75


中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委员会



宣传〔2016〕3号



关于组建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拓宽新闻宣传渠道,确保师生舆情信息畅通,为学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学校实际,拟成立新闻宣传通讯员和舆情信息员队伍,构建完善的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1.各院(部)、各部门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新闻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

2.各院(部)、各部门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安排新闻宣传通讯员和舆情信息员(由教职工担任,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两人分任,也可由一人兼任)。

二、主要职责

1.各院(部)、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对本单位的新闻稿件和舆情信息审核把关,重大活动的新闻需提请分管校领导审核把关。

2.新闻宣传通讯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加强与学校党委宣传部联系,提供新闻通稿和背景资料;有组织、有计划地挖掘本单位有新闻价值的事件和人物,总结本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完成有一定深度的通讯报道稿件。

3.舆情信息员要紧紧围绕“大局、大事、大势”,做好本单位舆情的发现、分析研判和报送工作,第一时间将涉及本单位的舆情信息和舆情处置结果反馈至党委宣传部。

三、工作机制

1.定期进行新闻宣传通讯员和舆情信息员培训。

2.各院(部)、各部门及时将新闻稿件、舆情信息报党委宣传部。

3.党委宣传部按季度统计信息报送情况。

4.每年进行一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信息员)”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信息收集、报送及舆情处置工作,切实做好新闻宣传通讯员和舆情信息员的挑选和培养,于9月30日前填写好《新闻宣传信息员登记表》,发送至邮箱:935077896@qq.com。

联系人:杨黎珍电话:89668019

附件: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新闻宣传信息员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