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帐号使用登记及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条任何人员必须通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取得合法帐号后方可使用校园网,没有通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取得合法帐号而进入校园网的用户被视为非法侵入。
第二条校园网内各节点的网络设备、服务器等,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络中心工作人员获得领导授权后方可操作,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毁坏上述设备,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设备的设置进行非法修改。
第三条网络管理员必须监视帐号使用情况,发现帐号用于违反此管理制度的应当立即封锁或删除帐号。
第四条网络管理员拥有建立、修改、删除网络使用帐号以及赋予帐号使用权限的权力。
第五条网络管理员对盗用他人帐号的人员有责任进行监控,并向网络中心或公安部门报告。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对违反国家网络安全规定的帐号有责任进行监控其使用行为,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