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托管是核心机房面向各二级单位提供的服务器(机架式)的主机硬件委托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
二级单位
二、服务内容
服务器托管
三、托管须知
1. 托管单位应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相关办法和保密规定。
2. 托管单位是托管服务器的建设、使用和资产管理单位,负责托管服务器硬件设备和系统程序(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的运行和维护,对运行数据的保密性负责,并负责进行定期备份。
3. 设备托管服务仅针对非涉密业务开放,托管的服务器及存储上应不存放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信息。
4. 托管设备原则上仅限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相关用途,不得用于商业或盈利用途。托管设备用途变更的,应及时提出用途变更申请。托管设备停止使用的,应主动提出终止托管申请。
5. 托管服务必须采用学校规定的系统安全策略和管理方式,如有需要进行现场维护的,应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网络安全科)的指导和安排下进行。
6. 用户须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备案托管服务的负责领导、系统管理和运维管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7.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网络安全科)为托管服务器提供运行机房条件(如:供电、空调、网络服务等)。
8.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网络安全科)负责保证正常情况下托管服务器的日常机房环境维护和系统技术支持。
9. 如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托管服务器上有非法网络行为或发生其他紧急情况时,信息化处可即刻停止其运行。
四、办理流程
1.托管准备
联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网络安全科),沟通用户托管需求和信管中心托管要求,如满足托管条件进入申请托管步骤。
2. 托管申请
下载附件申请表,完整填写申请内容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
申请纸质材料递交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实验实训大楼411),由管理员填写意见后交由信管中心负责人审批。
3. 处理申请
信管中心审批通过后,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将托管的服务器主机搬至核心机房,在信管中心人员指导下安装到分配机柜中,服务器必须采用导轨上架安装;服务器安装上架后,按照信管中心分配信息设置主机IP地址。
4.运维方式
申请单位根据信管中心提供的通道式管理访问方式使用主机。
五、联系方式
地点:栖霞校区实训楼411 韩老师
电话:025-89668099
六、特别提醒
1.托管业务涉及堡垒机和VPN运维帐号、域名开设,以及服务端口开放等需求,请各单位根据业务需求按需填写。
2.原则上仅提供校内访问服务,提供外网访问服务则须经过等保测评备案、检测、整改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开通。
3.严禁使用违规的方式远程管理主机。一经发现立刻强行关闭主机并取消托管业务,因此违规操作引起的网络安全事故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沟通。
5.由于ISP(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