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异地备份存储扩容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者: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5-06-12浏览次数: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异地备份存储扩容

项目编号:XX202506

预算金额:人民币14880

项目概况:现有异地备份存储设备为HPE MSA2050,为veeam备份平台的数据异地备份设备。HPE MSA205012盘位,已有8盘位硬盘(均为10T),本次扩容剩余4个盘位,用于满足未来的备份数据增长需求。

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天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需求

产品名称

规格参数及服务要求

数量

存储硬盘

HPE MSA 10T SATA HDD,含托架,一年免费质保服务(包含备件及人工);

服务要求:提供HPE MSA2050存储扩容安装服务,包含必要的固件升级、驱动更新等。负责硬件扩容后的系统层容量扩展,必须保证数据安全。提供扩容过程中所需所有辅材。验收前系统稳定运行72小时无报错。验收时提供扩容前和扩容后的存储管理界面总可用容量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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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方法

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采购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的构成

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报价表

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供应商报价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以便评审时使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预算。超过预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针对本项目技术与服务要求的详细响应方案等。

2.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实训楼411

4.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5)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含包号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采购公告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财务章等印章。

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响应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最终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本次采购项目在评审和验收环节产生的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采购公告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合同期内不做任何调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025-89668099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实训楼411

附件:供应商报价表.docx合同模版.docx